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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bet 365--亚洲版官网 发布时间:2017-09-01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15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及《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3个配套文件,并明确江苏为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七个省市之一。
  为贯彻落实《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苏发〔2016〕33号)。2016年8月28日,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石泰峰省长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设区市、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苏组通〔2016〕133号);省编办、人社厅、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编办发〔2016〕20号);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设区市、县(市、区)审计机关经费和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行〔2016〕78号)。
  今年以来,省审计厅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至6月10日,南京、无锡市委、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实施方案》,连云港市也即将出台。
  二、起草过程
  省委、省政府3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后,我局成立了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着手起草我市实施方案。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意见,并召开了两次县(市、区)审计局长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同时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达成了相关共识。还到盐城、镇江、常州、无锡等地学习交流,深入县(市、区)审计局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了我市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初步设想,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南通实际情况,起草了《南通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按照要求,讨论稿已征求了省审计厅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分八个方面,共30条。现就“主要内容”作以下重点说明:
  (一)关于改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
  1、市审计局正职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市审计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提出动议,征得省审计厅党组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2、县(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商市审计局党组和县(市、区)委提出动议,经市委组织部考察组考察,部务会议集体讨论,报市委领导审定后,办理任免手续。任免县(市、区)审计局正职,须事先征得省审计厅党组同意。
  3、建立市委组织部与市审计局党组、县(市、区)委沟通机制,定期研究审计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和管理等问题,切实增强审计干部队伍活力。
  (二)关于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1、市、县(市、区)审计局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实行总量控制。
  2、机构撤销、撤一建一、更名、增挂牌子、调整经费渠道等事宜,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受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其中,涉及机构增加或减少的,须事前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计机关审核同意后,再由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
  3、根据需要逐步在市、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设置审计机关派出机构。
  (三)关于完善人员管理制度
  1、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人社、编制等部门要统筹研究、逐步解决审计机关中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事业人员身份问题,以保证其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审计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申报工作。
  2、全市审计机关新进人员由省统一招录。审计机关人员流动调配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按现行规定办理。
  3、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地标准执行。
  (四)改进经费和资产管理
  审计机关的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受省财政厅委托对同级审计机关经费预算和资产实施管理。
  (五)关于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机制
  全市审计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计划,经本级政府同意后逐级报省审计厅批准。
  市审计局统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六)关于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制度
  建立健全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审计机关的重要审计结果、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移送处理情况,以及全市审计机关发生重大审计质量责任事故、重大失泄密事故、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重大履职不当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除涉密内容外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
  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建立审计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八)关于统筹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推进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化审计平台,促进审计方法的共享和数字化审计技术在各个审计领域的应用,实现审计机关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南通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